商务部公开征求意见:对直播电商平台进行规范

发布日期: 2021年08月18日 来源: 电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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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8日消息,今日,商务部网站发布公告,表示根据《商务部办公厅关于下达2020年流通行业标准计划项目的通知》,中国标准化研究院组织完成了《直播电子商务平台管理与服务规范》行业标准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

意见稿中,针对直播电子商务业务生态体系,也即直播营销平台、直播主体乃至电子商务交易平台作出了相关规范。意见稿指出,直播电子商务业务生态体系主要涉及直播营销平台、电子商务交易平台、直播营销人员服务机构、主播、消费者(用户)、商家(平台内经营者)和相关服务提供商(如物流服务商、品牌方)等。

对于直播营销平台,首先应取得相应资质和经营条件,在满足基本要求的同时,在管理过程中也应对直播主体入驻及退出、产品或服务信息审核、直播营销管理和服务以及用户管理等方面作出要求,还应对直播主体账号进行管理,对消费者权益进行保护,并进行信息安全管理。

在直播主体的方面,应对主播资质资格设置相应的准入门槛或条件,对打赏主播的行为进行规范,并根据直播产品或服务的行业范围(或直播类型)、主播内容供给导向、付费模型、主播行为、用户年龄等对主播账号进行分级分类管理,对涉及违法违规的直播账号应根据其影响或危害程度进行暂停直播或封禁等处罚。还应建立主播等信用评价体系,根据信用情况确定的服务范围及功能,宜对主播账号信用情况进行相应的公示。

在电子商务平台的管理上,电子商务平台宜与直播营销人员服务机构、直播营销平台等共同建立产品或服务的品控管理体系;宜采取适当措施保障商家交付产品或服务的质量、包装、品牌等与直播营销平台或主播直播的宣传相一致。

此外,意见稿还发布了禁止和限制发布的产品或服务信息的资料性附录以及直播营销人员服务机构选品及产品或服务信息展示的规范性附录。

值得注意的是,近日,电商直播进入高速发展阶段。8月,第二届直播电商节(中国·广州)开幕式宣布将于9月9日在广州举行,活动持续至9月28日。随后,深圳市宝安区福海街道办表示,该街道依托辖区同泰5G网红直播基地,建设的宝安区首个直播电商基地“暖蜂驿站”即将投入使用。

文章来源:电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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